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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

北海银海之窗  2015-3-16 15:48:03  点击次数:1645  字体大小:缩小 正常 放大
 

 

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

建设单位(印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填表日期 :          

建设单位

  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

联系电话



工程名称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

工程地址

竣工验收完成日期

 

□新建   □扩建   □改建(□装修  □建筑保温  □改变用途)

使用性质

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

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文号

单位类别

单位名称

资质等级

  法定代表人/

主要负责人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

设计单位

施工单位

监理单位

单体建筑名称

结构类型

耐火等级

层 数

建筑高度(m

占地面积(m2

建筑面积(m2

地上

地下

地上

地下

储罐

设置位置

总容量(m3

设置型式

浮顶罐(□外   □内)   □固定顶罐            □卧式罐

球形罐(□液体 □气体) 可燃气体储罐(□干式  □湿式) □其他

储存形式

□地上    □半地下    □地下

储存物质名称

 

储存物质名称

□建筑保温

材料类别

A    B1     B2

保温层数

使用性质

原有用途

□装修工程

装修部位

□顶棚 □墙面 □地面 □隔断 □固定家具 □装饰织物 □其他

装修面积(m2

装修层数

使用性质

原有用途

验收内容

验收情况

验收内容

验收情况

验收内容

验收情况

□建筑类别

□防火分区

□安全疏散

□总平面布局

□室外消火栓系统

□防烟分区

□平面布置

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
□消防电梯

□消防水源

□室内消火栓系统

□防爆

□消防电源

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

□灭火器

□装修防火

□其他灭火设施

□其他:

□建筑保温

□防烟排烟系统
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:


   

1.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,没有单位印章的,由其负责人签名。填表前请仔细阅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,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。

2.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,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不得虚构、伪造或编造事实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3.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,字迹清楚,文面整洁,不得涂改。

4.表格设定的栏目,应逐项填写;不需填写的,应划去。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、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。未确定监理单位的,不填写相应栏目。表格中的“□”,表示可供选择,在选中内容前的“□”内画√。申报局部验收的,在“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”中注明。

5.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,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:

1)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;

2)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;

3)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(含建筑保温材料)、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格证;

4)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

5)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;

6)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;

7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、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,其中“证明文件”、“合格证”均为复印件,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,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。

6.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,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。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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